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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唠唠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能否撤回——拆迁安置房

拆迁律师唠唠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能否撤回——拆迁安置房

 

1、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能否撤回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1般是不能撤回。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在胁迫或者欺诈等情形下签订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补偿协议。2、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1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1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被征收人和征收部门签订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则上不能撤回,当事人需要按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执行。但如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协议。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师之家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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