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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1方财产的部分是什么

不属于夫妻1方财产的部分是什么

 

不属于夫妻1方财产的部分是什么

1、不属于夫妻1方财产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063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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